最近,菜鸟网络与多多买菜的诉讼有了最新判决,多多买菜被判赔偿菜鸟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。
法院判决固然应该尊重,不过,这个事情并非表面上那么简单,双方的争端已经持续了2年多的时间,有必要进一步对其中的是非曲直进行深入探讨。
菜鸟“小题大做”?
根据法院文件显示,双方的纠纷主要集中在“菜鸟”、“菜鸟驿站”的标签使用权上,菜鸟指责多多买菜侵权主要有以下几点:1、多多买菜向消费者提供的“自提点”名称、图示中出现“菜鸟”、“菜鸟驿站”的标识;2、在网页版“拼多多快递代收”以及“拼多多门店端”APP中所用的门店名称中出现“菜鸟驿站”;3、在“拼多多”门店交接单中使用了“菜鸟驿站”、“菜鸟”标识。
这就有点小题大做了,事实上,之所以使用“菜鸟”、“菜鸟驿站”的标识,仅仅是为了让消费者寻找自提点方便,在这些名称下面,也有具体的地址。换句话说,这种情况下出现的“菜鸟”、“菜鸟驿站”都是作为地址出现的,而非商标。如果这都算侵权,那么类似的诉讼就太多了,我查了一下,这样使用是行业惯例,比如美团优选也是这样标注的,甚至阿里旗下的淘菜菜也是这样用,是不是菜鸟也要起诉下美团和阿里?
(淘菜菜的自提点列表)
北晚在线在评论中甚至将此类比之前热门话题“提灯定损”:“从菜鸟指控的上述三点来看,颇有一点‘提灯定损’的意味。”
在笔者看来,菜鸟针对这个小事情大做文章,可能还是觉得多多买菜升级买菜团长端软件、为消费者提供快递代收寄服务有可能会对自己的业务形成竞争,所以找了个借口打压一下。只是,多多买菜所做的,只是为有快递业务资质的站点提供代收服务及退货服务,并不涉及快递经营业务,对菜鸟基本很难构成威胁。
如此作为,实在是有点小题大做。
真正应该警惕什么?
其实,菜鸟和多多买菜从2022年就一直纠纷不断,媒体、专家们也对此有详细分析。
相比菜鸟对多多买菜侵权的小题大做,媒体和专家们倒是对菜鸟的所做所为更为关注。
如《投资时报》的一篇文章,将双方的争端归结为“取件码之争”:在菜鸟体系里,一单快递收寄对应着一个取件码。目前代收点、快递公司都没有获知取件码的权限,取件码的发送、留存、查询,只有菜鸟的后台服务器才有权限。菜鸟可以通过这样的做法获取流量,也能以此向快递站点收取佣金。而多多买菜采取了不同的做法,其代收寄软件不需要强制下载特定的APP,所有信息也回传快递公司,不做信息截留,相当于提供了一个“免费的取件码系统”。
多多买菜的入局,消解了菜鸟的“取件码”的价值,所以才有相关的诉讼以及对驿站使用多多买菜软件围追堵截的行为。2022年初,菜鸟向一些快递驿站发通知,禁止驿站使用多多买菜软件系统,否则“永久清退”。
《海峡网》引用一位物流观察家说,菜鸟如此明确向代收点宣示“二选一”排他性政策,风险不小。
这种行为到底算不算“二选一”?值得深入探讨。不过,考虑到菜鸟在驿站这个快递终端市场份额已经超过50%,有如此份额和规模的平台做出这样的规定,有很大的风险。因为《反垄断法》有明确的规定,一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,就不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,随随便便做相关的规定。
“快递最后一公里”的竞争关键
在此前举办的《电子商务法》颁布两周年座谈会上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在发言中曾经提到,电子商务里面要理顺创新和合规的关系。创新的本质是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,而不是“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”。
这样的话,同样适用于“快递最后一公里”。这个领域涉及的相关方面众多,有海量的驿站站点,承担着快递网络末梢的关键角色,数据显示,菜鸟驿站数量超过17万个;更是有庞大的用户,驿站的表现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快递体验。
任何领域都应该鼓励竞争,只是要看如何竞争。用创新的方式竞争,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,给各方带来价值,就值得鼓励。反之,用强硬的方式去压制产业链各方,虽然能获得短期利益,但是长此以往,只能让自己的发展之路越走越窄。
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认为,快递业作为流通产业链末端服务系统,关系到驿站商户及从业者的基本利益。垄断潜规则残存,损害快递从业者、消费者权益。
在“快递最后一公里”领域,菜鸟作为平台,应该做的,是让驿站能真正赚到钱,让用户在取件的时候有便捷的体验,而不是其他。
所以,“快递最后一公里”的竞争,绝不是看现在谁的拳头硬,而是看谁能为这个领域上游的电商平台、中游的快递公司、下游的驿站以及最终的消费者带来价值和更好的体验。
站在这个角度来看,菜鸟和多多买菜的诉讼判决,如果能就此掀起一场“快递最后一公里”未来良性、可持续发展的深入探讨,就再好不过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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