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,近日,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、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、张国标、张樟生、王国利、沈燕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,执行标的1.89亿余元,执行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,法定代表人为张樟生,注册资本约1681.73万人民币,由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司、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共同持股。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,法定代表人为张国标,注册资本8.43亿人民币,由张国标、张樟生共同持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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